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开《关于2022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的通报》,涉及8家公司11名环评人员,处以失信记分,禁止从事相关工作等惩处。
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环评质量是环评制度效力的生命线,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负责任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此前表示。
事实上,环评信用管理风暴并不是今年才掀起的。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打假力度持续加大,严查环评文件质量问题。
2019年11月1日,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正式启用,向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开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诚信档案相关信息,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信用管理对象失信行为实施失信记分,并在作出失信记分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同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也开始施行。
今年7月21日,刘志全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将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等问题的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
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分四批将29份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线索移交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已依法查处环评文件严重质量案件50多件,罚款金额1400多万元,近期还将公开一批典型案例,以强化警示震慑。
此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将2022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处罚、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情况进行了通报,涉及广东、河南、浙江、福建、山东等地。
转自:中国环境网